离婚律师如何回答当事人

114人浏览 2025-09-12 21:22:01

7个回答

  • 最佳回答
    官方小可爱
    官方小可爱

    在离婚开庭时,法官一般会问以下问题,可以参考以下标准答:离婚问题一:离婚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对策:答复身份证上的信息,这里注意的是身份证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不同的,还要告知法院实际居住地址。离婚协议书问题二:对离婚的态度,或者是否同意离婚?对策:答复同意离婚,或者不同意离婚 问题归结:这个一个被告答复的问题,但很多被告都会附加同意的条件,比如孩子归我,我就离婚,房子归我,我就同意离婚。这种答复是不被允许的,只能答复同意或者不同意,如果您觉得要附加条件的,可以在调解时候提出。问题三:双方何时认识,恋爱、结婚、有无子女,子女年龄?对策:必须记得结婚登记时间,子女姓名,出生年月,如果双方对恋爱时间有争议的,其实这种争议并不重要。问题四:双方婚后感情如何? 对策:按实际回答,原告可以说去年开始双方争议较多,感情开始不和。或者结婚后双方一直感情不好。被告可以说我们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的说法),或者说同意原告说法(同意离婚的说法)。问题五:双方有无分居?对策:要记得自己的分居大致时间。问题六: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什么?对策:具体问您的离婚律师该如何答复,该问题的答案比较复杂,建议您的律师事前帮你组织好。问题七:你们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对策:如果是原告,答复不能和好。如果是被告不想离婚的,答复有可能。问题八:和好的方案是什么? 对策:这个问题是针对被告的,被告要想好如何和好,不要一方面说不同意离婚,要求和好,另外一方面又没有和好的方案。

  • 挽稚~dy
    挽稚~dy

    离婚律师在回答当事人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和建议:1. 聆听并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律师首先需要认真聆听当事人表达的问题、关注点和需求。了解双方的婚姻背景、争议点、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情况是非常重要的。2. 解释离婚法律程序和规定:律师需要向当事人解释离婚的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包括离婚的种类(如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等)、起诉程序、证据要求、分财产规定、抚养子女等。3. 提供法律建议:律师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给予专业的法律建议。对于有财产争议的情况,律师可能会建议当事人进行财产调查和评估,以期在离婚中获得公平的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律师可能会提供关于监护权、抚养费用等方面的建议。4. 协助起草相关文件:律师会协助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起诉状、诉讼材料等,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5. 代表当事人进行谈判或诉讼:如果情况需要,律师还会代表当事人与对方律师进行谈判,争取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解决争议,律师会提供法庭代理服务,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离婚律师的角色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疑问、提供法律建议、协助起草文件,以及代表当事人进行谈判或诉讼。律师应保持客观、公正、专业的立场,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当事人的离婚事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 琪琪宝贝
    琪琪宝贝

    离婚律师在回答当事人时,通常需要具体分析每个案件的情况,但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和回答的示例:1. 我是否有资格提出离婚?离婚律师可以根据您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帮助您确定是否有资格提出离婚。如果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如婚姻破裂、家庭暴力等,您就有可能提出离婚。2. 我可以要求哪些离婚条件?离婚律师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助您了解可能的离婚条件。这可能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配偶赡养费等。律师会根据您的需求和法律规定,为您提供相关建议。3. 我应该如何处理财产分割?离婚律师会根据财产状况、法律规定和您的需求,帮助您制定财产分割策略。律师可能会建议您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4. 子女的抚养权会如何决定?离婚律师会帮助您了解法律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并根据您和配偶的情况,提供相关建议。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考虑子女的意愿、父母的能力和其他相关因素,决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5. 我们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离婚纠纷吗?离婚律师会鼓励当事人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离婚纠纷。调解可以帮助双方达成协议,避免长期诉讼,并减少争议和费用。律师可以为您提供调解机构的信息,并指导您在调解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权益。离婚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回答和建议。他们将根据法律规定,帮助您了解离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并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和代理,以保护您的权益。

  • 唯你
    唯你

    法律分析:法官问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可以这样回答: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请了离婚律师的可以具体问律师应该如何答复更好,该问题的答案比较复杂,建议可以由当事人的律师事前组织好答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小泥人
    小泥人

    1.辨明是否为法律问题比如:有些咨询电话接通就问如何办个准生证?怎么样落户?这是法律问题吗?不是。如果不是法律问题怎么办,是不是一句话告诉当事人:你这个不是法律问题,不要问我。是不是这样就完了?所以又回到当事人咨询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当事人并不是特别需要答案的,他需要的是怎么办,怎么解决自己的问题。这就要告诉当事人这不是法律问题,你应该到什么部门、跟哪个部门联系。特别是我们在电台咨询和一些电话咨询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这个时候律师不能太功利,觉得不是法律问题,不是自己的客户,马上就不耐烦。律师事务所应当有社会担当和社会责任,电话打过来是别人的一种信任,你应该告诉他要去哪里处理,给他指出一条解决途径。2.如何处理法律问题的咨询其一,咨询的问题是什么法律问题?比如:离婚纠纷、劳务纠纷……其二,咨询的问题涉及什么法律关系?比如: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借贷关系……其三,本案涉及什么法律要素?包括哪些要件?比如:一起离婚案件中,具备的法律要素就有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是否有争议、财产问题、债权债务等。其四,将法律关系中的各个要素揭示出来,任何一个案件,婚姻案件、工伤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等,必定有自己的法律要素。当事人讲述的过程通常是没有条理的,他无法完整地把案件要素呈现出来,这种情形下要想揭示在个案中的各个要素,就要对当事人陈述不完整的要素逐一询问,了解案件的整体框架。其五,为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或者思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而言,当事人找到律师通常是自己处在似是而非、左右为难的情况下才会花钱聘请律师。显而易见,当事人聘请律师需要得到的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需要知道自己的问题要怎么解决,只会“照本宣科”的律师一定是让当事人非常反感的。上述步骤,其实也就是我在前面所讲到的狭义的咨询。3.在交谈中迅速判断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这里所说的判断经济状况并非势利行为,而是律师必备的功底之一。因为如果有些当事人经济状况不太好,而律师的报价太高,当事人是无法承受的。另一类就是经济状况非常好的当事人,这一类人,如果你的报价太低,他同样瞧不起你,他会认为你的学识、你的功底、你的价值就只能如此。这一点很微妙的,需要律师认真观察、仔细琢磨出来。律师服务的收费高低与律师的功底、自身的价值密切相关,所以这种情况下就要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有一个大概的把握。4.律师咨询要“永远以我为主”,切忌“一问一答”,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对当事人来说,他问所有问题都是他不知道的,但并不是所有答案都是对他有用的,或者说都是他需要的。他的提问是“原生态”、没有逻辑的。这时候律师就要有步骤地听,有选择地问,就像上面说到的老中医一样,老中医只在把完脉以后,才给你解释是什么问题,然后对症下药。真正的律师也只有在把握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后,才能有条理地解答。所以律师一定要以“我”为主,一问一答就是典型的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这样就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动,很难让当事人对你产生信服。除了前面说到的“一问一答”可能导致随着对案子的了解前后答案相互矛盾、浪费时间等弊端以外,还可能因为很多自己专业以外的法律问题,你并不可能回答得那么标准,而且对解决问题没有丝毫的意义。5.当事人不是要法律答案,而是需要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接待咨询时,我们面对的是当事人,是遇到问题需要解决的人,并不是法学院的学生,所以不需要你一味地和他讲法律,而是告诉他,这个案子要怎么办?能怎么办?能办到什么程度。6.针对电台、电视台等公众媒体的采访或法律热线中,如何解答当事人的咨询面对这种公众媒体,我们负有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精神、法律常识的义务。在电台的咨询中,主持人问你一个问题,绝对不是想让你用一两个字简单地说出答案。答案往往是明确的、现成的。作为一位律师嘉宾,你要告诉公众的是为什么是这样的答案,也就是他背后的法律法规、立法背景、法律文化、社会背景、社会现象以及倡导什么价值观等等。7.面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要如何解答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中的问题,切忌敷衍当事人,也不要盲目拒绝,否则这个问题永远是你的盲区,你永远也不知道要怎么解决。律师并不是万能的,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坦白地告诉当事人这个问题我还不能负责任地回答你,或者说这是自己的弱项,能不能等下来查阅相关资料、请教该领域专业人士以后再来解答?很多律师可能会认为这样会不会让当事人怀疑自己的能力,连当事人提出的问题都无法解答。这是非常狭隘的想法,如果你这样想,恰恰证明了你的不自信,真正明事理的当事人绝不会因为律师的坦诚而看低你的专业素养,相反,只会感动于你的认真负责,对你更加信任。8.“术业有专攻”,坚持做专业的业务专业的律师做专业的业务,尤其是年轻律师,刚刚独立生存的,都存在一个普遍的心理:只要是有业务,不论是不是自己擅长的,什么案子都敢接受。这是非常错误的。首先非专业领域的律师很难做好这个专业的业务,效率大大地降低了。我身边就有年轻律师曾经发生过这样的问题,有一次一个年轻律师,接到一个行政诉讼的案子,还是在外地的,这个案子并不是他自己擅长的,但他还是一个人当时收了当事人5000块钱,案子接手以后来来回回地折腾,一审的结果却很不理想。可能是当事人施加压力,最后他把案子拿出来跟所上行政方面的律师讨论,律师一看这个官司不好打,但还是有转机,跟当事人一谈,收了5万块钱,最后这个案子也在二审的时候把结局扭转过来了。举这个简单的例子就是为了告诉大家,千万不能为了自己想象中的利益做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也许你以为自己一个人办理,就可以一个人获得所有的收益,或者是想着自己好不容易接到一个案子还要和别人分,觉得不甘心,这是最错误的想法,危害性非常大。回到上面这个案子,5000块钱,案子还在外地,我怀疑最后他连来来回回的车费开支都不够,跟5万比起来,即使是老律师多一点,他少一点,最后的结果也比他收5000块要强。一方面在非专业以外的案子,也许你根本不清楚它的难易程度,很多问题你就不好把握,最主要的是结果也不理想。另一方面来说,你的案子和其他律师合作了,其他律师心里还是知道的,下次他遇到你自己专业方面的案子,很自然也会跟你合作,这就是一个礼尚往来、大家共赢的过程。如果你一意孤行,坚持做“包治百病”的律师,就是在自毁前路,你的案源不是越来越宽,而是越来越窄。9.如何给当事人承诺、慎重承诺律师不能“包打官司”,因为影响一个案子最终结果的因素包括法律、证据、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任何律师也不能把握案子的最终结果,所以切忌对当事人做出100%的承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案子的发展变幻莫测、完全无迹可寻,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情形下也可以有条件的对当事人做出承诺。比如告诉当事人:这个案子如果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就会有什么样的把握;或者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这个案子应该是什么样的结局。这样做的目的是让自己有路可退,案子结束以后,无论结果如何,当事人不会把矛头指向你。这恰好也说明一个案子的成败并不是判决本身表现出来的输赢,而是最终的结果是否为当事人认可或者接受。即使是判决结果输了,当事人仍然对你充满感激,这就是一个案子成功的表现。10.细节决定成败律师是一个门槛较高的职业,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完善的知识储备等,还需要敏锐的洞察力。如果在一个案子中,律师不能很好地把握住案子的发展动向,不能洞察到相关的细节问题,或者案子的任何发展都只是按照一开始既定的思路,很有可能因为一时的疏忽错误判断了整个案子的走向,最终的结果完全可能是相反的。这个时候就要求律师要非常认真,跟案件相关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要认真地把握,站在全局的角度分析出来的结果才可能是最全面的。

  • 法外狂徒黄三金
    法外狂徒黄三金

    当事人、证人、代理人在法庭允许时可以发言。原告要勇于面对,树立良好的心态。法庭其实是一个通过沟通、辩论解决纠纷的场所。原告要知道沟通或者辩论规则。要熟悉法庭庭审流程,了解相关的专业术语,知道法官和律师在说什么,做到心中有数,从容应对。要遵守法庭纪律,听从法官指挥,在法官或者对方说话时认真倾听,不插话,不抢话,尊重他人说话的权利。在庭审的各个环节,法官询问或要求当事人陈述意见时,都会明确是要求原告还是被告回答。如果法官在某一环节,或对某一问题没有询问原告意见,原告确实有需要陈述的,可以向法官提出,得到同意后再陈述。原告作为当事人,要围绕起诉的事实、请求及证据说话,不要答非所问,说题外话。陈述案件事实或辩论时,要自信、坚决,简洁明了,做到冷静、理性,不冲动,说话有条理,逻辑清晰,观点明确、不含糊。当事人的陈述允许带有感情色彩,但要自然、恰到好处,切忌情绪化,否则将适得其反,容易影响法官对其信任或好感,影响法官对事实的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图南
    图南

    离婚法官会问十个问题 离婚法官会问十个问题,生活中不是所有的感情都可以一生一世一双人,都可以白头偕老的,总是会有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两夫妻最终走向离婚,那么离婚法官会问十个问题有什么呢?   离婚法官会问十个问题1 记录的场合,就更不能掉以轻心。根据离婚诉讼律师常年代理离婚案件的诉讼经验,主审法官主要会向离婚诉讼的原告问如下问题: 1、离婚原、被告双方相识时间、相识方式、婚前交往情况等。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判断双方的感情基础如何; 2、离婚原、被告婚后感情如何?主要矛盾是什么?问这些问题主要是为了判断双方是否有和好的可能,一方或双方是否有过错,能否在本次离婚诉讼中判决离婚; 3、离婚原、被告在起诉时是否已经分居,是否有分居协议。其目的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关,另外仍然是为了判断夫妻感情状况; 4、离婚原、被告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的打算,是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还是双方要争夺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或都打算放弃抚养权; 5、原告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有什么想法? 6、你认为离婚原、被告双方都有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债务及债务的性质。这主要是为了弄清双方的财产状况,为将来一旦判决离婚需要分割离婚财产作准备; 7、离婚原告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是否愿意给被告一个和好的机会? 上述法官可能要向原告的这些问题都是与离婚诉讼案件审理直接相关的重要问题,作为原告一定要慎重作答,且要有证据加以支撑,不能出现任何瑕疵或自相矛盾之处,否则会对自己的离婚诉讼产生不利后果。 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在提出诉讼离婚的时候会先进行调解,法院当然是希望夫妻双方能够和解成功,这样就不用进行离婚了,在这个时候需要问的.的问题可能会包括夫妻双方的财产和子女问题。   离婚法官会问十个问题2 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有抚养权、抚养费、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纠纷时,大家往往会选择诉讼离婚。所以提前知道法官会问什么问题,准备好完全的回答就很重要了。 (1)法官会先问双方身份信息,核实身份。如实回答就行了。 (2)核对身份信息后,法官会要求原告陈述一下诉讼请求。如果还有其它没写全、写详细的诉求,这个时候就可以讲出来。 (3)这些问完后,会询问夫妻双方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方式认识的。了解夫妻双方的感情基础。 (4)双方是什么时间登记的结婚,生育子女的情况。 (5)询问结婚后夫妻感情一开始怎么样,后来感情怎么样,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因为什么事导致夫妻两个人感情恶化的。 (6)之后,会要求问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7)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对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来源进行说明。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之后是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8)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会根据庭审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 (9)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回去等候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法院起诉离婚开庭是法官会问的一些问题,看似内容简单,其实里边涉及的法律程序,证据举证,回答问题的技巧,提问地方的技巧等等方面都需要注意。也可以请专业离婚律师在抚养权、共同财产上面为你把关。   离婚法官会问十个问题3 首先给大家讲一下离婚诉讼的一个基本流程: 1、先查明双方是否到庭,双方基本信息; 2、原、被告双方根据答辩状陈述自己的基本主张和诉讼请求; 3、举证、质证。就是要针对自己的主张,同时用证据剧举证,两方都举证之后,双方会针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说明答辩; 4、辩论,就是针对离婚诉讼中的焦点发表意见,例如财产分割这块我认为该怎么分,为什么?孩子为什么我抚养更有利等等; 5、法院这边针对双方的表达、举证答辩之后,进行总结。离婚案件基本都是择日判决。 以上,是离婚诉讼最基本的流程框架。 下一个问题,法官到底会问什么问题呢? 1、何时认识、如何认识、是否有恋爱基础 2、何时登记结婚、婚后是否有生育 3、婚后感情如何,因为什么纠纷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4、双方当事人是否有分居的情况 5、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否坚持离婚: 6、是否有共同财产、共同的债务,是否签订相关的婚前、婚内财产协议。 7、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意见。 8、最后根据不同情况补充一些对事实和证据方面的询问。